竞赛规程...
2019年世锦赛跳水选拔赛
竞赛规程
一、竞赛日期与地点
第一站:2019年世界游泳锦标赛选拔赛(2019年2月15-16日在总局训练局跳水馆)。
第二站:2019年全国跳水冠军赛(2019年4月)。
二、竞赛项目
男子:3米跳板,10米跳台,双人3米跳板,双人10米跳台。
女子:3米跳板,10米跳台,双人3米跳板,双人10米跳台。
三、参加办法
(一)参加2018年跳水世界杯的运动员及获得2018年全国跳水锦标赛4个奥运单人项目前8名、4个奥运双人项目前3名的运动员。
(二)获得资格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任一项目的选拔比赛。如全国跳水锦标赛资格内运动员因故未能报名,后续名次可依次递补。
(三)参加选拔赛双人项目的运动员不局限于获得资格时的配对人员,可以重新进行配对报名参赛。
(四)若双人项目少于2对参加,则无需选拔,直接获得资格。
四、积分办法
取2站名次计算运动员积分。
五、竞赛办法
(一)采用国际泳联2017-2021跳水竞赛规则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裁判法。
(二)单人项目采用预赛和决赛的比赛方式,各项目预赛的前12名进入决赛,决赛的比赛顺序按预赛成绩的倒排序进行。
(三)双人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的比赛方式。
(四)如果两名或两名以上运动员的最终得分相同,则他们的名次并列,下一名次相应空出。
六、裁判员
(一)由中国游泳协会选派打分裁判员。
(二)裁判员必须自带竞赛规则、裁判法、裁判服装(白色短袖、白色长裤和白色运动鞋)、裁判证书及等级标志。
七、报名与报到
(一)各单位须于赛前15天向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跳水部确认参赛名单。
(二)各运动队于赛前2天报到。
八、仲裁委员会
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《跳水项目全国体育竞赛裁判员选派与监督实施细则》执行。
九、未尽事宜,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。
十、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